涪陵迅达燃气灶故障
讯:用户于2016年7月22日购买了一台型号为ZD12T-Q2的迅达牌台式家用天然气炉具(以下简称"产品")使用。在2017 年1 月10 日该产品的燃烧器出现异常现象,经检查后维修人员发现是点火针烧断导致不能正常打火; 2017 年4月份再次出现了同样的情况并更换了新的点火针但仍然无法正常使用。2017年5月底由于长时间不使用且已放置较久,造成内部配件老化损坏而停止使用了,2017年6月中旬又进行了安装及调试工作并于同年9月初正式投入使用至今一直未发生任何不良状况。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反映如下
1、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名称
(1)品牌名称为:"重庆市迅达电器有限公司"。(2)商标名为:"SETECH"(英文)。(3)生产厂址或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渡舟镇长寿湖路3号。(4)规格参数、主要性能指标等与说明书一致;(5)执行标准代号分别为:(GB/T 16480-2003)、《JIS Z01001-2005》。(5)外包装箱上标明的内容:(1)制造日期和批号;(2)制造商的名称;(3)售后服务电话(4)出厂编号(6)条形码信息;(7)铭板标识的内容;(8)额定电压范围(9)电源连接方式(10)安全注意事项(11)其他相关说明等信息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12)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志不全的情况存在。
2、投诉人认为本次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理由
(1)消费者称其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并且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有效发票原件以及三包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维权。根据上述事实可以认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故向本中心提出赔偿请求。
(2)消费者提供的票据中缺少保修服务卡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GJB 3702-2002)第4.1.1条的规定,"对列入国家标准的产品应附有质量合格保证书",即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包修的范围之一。